针对今年以来多地新冠肺炎疫情散发对困难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颍泉区落实“四项措施”,切实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加大政策落实力度。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采取“单人户”纳入低保等措施予以保障。落实好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鼓励有劳动条件的困难群众积极就业,对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给予一定的渐退期。
二是加强对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脱贫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因家庭成员被隔离收治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根据需要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三是加大对困难群众救助。对相关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个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明确对非本地户籍但因疫情影响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群众,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
四是加强对未就业大学生救助帮扶。对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的未就业大学生,未纳入低保范围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临时救助等相应帮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