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区抓住阜阳市列为全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城市这一有利机遇,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尽最大努力缓解现有租赁住房结构性供给不足的问题。
目标引领。“十四五”期间,全区计划完成剩余12个棚户区的改造任务,其中老城区内脏乱差棚户区7个、501户,城中村5个、499户;到2025年,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有效缓解。
方式创新。保障方式采取实物供应和发放租赁补贴2种方式;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供应,原则上不设收入门槛;户型面积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合理配套必要的商业服务设施;租金价格接受市政府指导,租金标准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金的90%。
政策优惠。实物供应由政府给予土地、财政、税费减免、水电气、金融等6个方面政策支持,其中土地政策方面,支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改革审批。精简审批事项和环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审批时限压缩在40个工作日以内;实行项目认定制度,建设或运营主体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土地、财税和金融等各项支持政策。
强化监管。严格项目准入,符合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取得项目认定书后,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支持政策;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服务平台,完善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加强项目申报、认定、建设和运营管理;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
措施创新。产业园区中工业项目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产业园区按照优化布局、合理配套的原则,统筹中小微企业需求,统一规划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