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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医保三举措助推中医药发展再上台阶
2022-05-16 14:55:59   稿件来源: 太和县人民政府

太和县严格落实医保政策,采取应纳尽纳、应报尽报、应管尽管三项措施,助推中医药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是应纳尽纳。认真落实《阜阳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试行)》,将符合条件的太和县中医院、苗集镇长春中医院、乡镇卫生院中医馆、万森堂大药房、太极大药房等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严格落实《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的通知》,将892种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同时按照相关政策,把临床中药配方颗粒分6批先后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将县中医院31种中药制剂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支持院内制剂研发。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的治疗政策,及时将应用于患病人员的中药治疗药物和中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二是应报尽报。对门诊和住院发生的中医药诊疗项目按医保目录及时报销结算,确保参保患者享受中医药治疗和医保结算。按照《阜阳市开展适宜日间病床收治病种医保结算试点工作方案》,将中医适宜技术纳入日间病床结算范围,该县作为全省首批12个试点县区之一,2021年8家乡镇卫生院开展日间病床医保结算3490人次,次均住院费用1201元,医保基金支付315.48万元,该试点项目实施以来,节省了医保基金、激发了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热情、提升了患者满意度、促进了医共体双向转诊,取得了医保患三方共赢。2021年,该县医保基金支付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和中医诊疗项目报销费用约2亿元。

三是应管尽管。2021年太和县出动医保执法人员420人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11家,追回医保基金和违约金3182万元。解除17家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暂停12家医药机构定点结算关系;向公安部门移送15件涉嫌骗取医保基金的案件线索;向卫健部门移交1件村卫生室医生骗保案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交1件违规收费的案件。同时按照市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把骗保的医药机构纳入黑名单管理并进行信用公示。

采取三“应”三“尽”举措,净化了医保生态,提升了中医药发展动力,该县人民在医保助力中医药事业发展中享受红利。据悉,2021年该县成功通过全国中医药县级先进单位复审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