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屋管理局发出《关于鼓励非国有房屋业主减免房屋租金的倡议书》 |
2022-11-03 15:34:03 稿件来源:颍州晚报 |
鼓励非国有房屋业主减免房屋租金,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可申请按比例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近日,市房屋管理局发出《关于鼓励非国有房屋业主减免房屋租金的倡议书》,对此明确。 根据住建部等8部门和省住建厅等8部门关于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要求,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者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2022年3个月(2月、3月、4月)房屋租金。对 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再免收3个月房屋租金。 1-9月份,我市积极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累计减免各类房屋租金13138.83万元,惠及3759户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中,全市累计减免国有房屋租金13109.79万元,涉及市场主体3604户。从以上数据看,非国有房屋业主减免房屋租金力度较小。 倡议书提出,鼓励非国有房屋业主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按照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给予承租人房屋租金适当减免或延期缴纳租金(个人及社区集体所有的房屋不在上述免租房产范围内);对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可向税务部门申请按比例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最长时间不超过3个月。 据了解,房屋租金减免,可通过从未缴房租内抵扣、退还已缴租金、续签合同等方式减免,具体事宜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此外,《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若干政策和举措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各地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租金减免、税收减免、贷款优惠等政策措施,以及配套的操作方案。具体免租流程由各地根据文件及实际情况确定,请租赁双方直接与所承租房屋的产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 |